青岛市•崂山区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JL
所属部门
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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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主体 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机构 人事管理中心
基本编码 370805009001 实施编码 1137021275376082134370805009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7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3,6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0,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2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按照人社厅部署安排,每5年表彰1次)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3
办理结果名称 信息公布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仙霞岭路18号西塔楼606
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仙霞岭路18号西塔楼602
电话:0532-88996513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行政许可受理区C2-C11号综合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第一次修正,2021年4月第二次修正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第一次修正,2021年4月第二次修正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组织各市申报。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推荐审批表 原件 3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其他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填报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各有关单位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组织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上报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认真对照评选有关要求组织审查 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提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组织部审核、评选 认真审核各有关单位提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一是是否符合参评标准;二是对照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10个工作日 按照评审结果,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一楼)崂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532-68066148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
电话:0532-88895802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评选周期?
回答:每五年评选1次
问题:初步评选对象确定后的公示时间?
回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问题: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和个人评选实施单位?
回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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